香港政府機構所犯下的刑事罪行,市民是沒有權力舉報的,香港警方亦不會理會香港市民對政府機構的犯罪舉報。香港警方並不是向市民負責,而是向權貴負責。這是什麼司法制度,就是官官相衛!
- DonnaLeung
-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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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香港警方有一位女職員打電話給我,我清楚向這位女警察說明我曾經是西九文化區管理局的數據架構師,我有26年專業IT經驗。我亦向她清楚解釋《藥倍安心》系統的設計和數據運用,潘冬平來涉嫌非法盜用醫管局數據作為私人用途。
這位女警聲稱我提供的資料不足夠證明是一個刑事盜竊案件。我並不是醫管局職員,也不是犯罪案件第一身,所以我的舉報證據不足以成為刑事案件。
大家認為《藥倍安心》系統事件在互聯網被廣泛報導,有大量實質的證據。Haliey 和我的舉證不足嗎?我們的理據不足嗎?唯一不足的就是我們不是在醫管局工作,不是政府職員。
這位女警回覆說不會基於我的舉報採取任何進一步調查或行動,我的理解是什麼也不會做,亦不會主動採取調查。只會將我的舉報作為一個紀錄。警方只會由醫管局職員向警方舉報警方才會採取行動。
這就證明香港政府機構所犯下的刑事罪行,市民是沒有權力舉報的,香港警方亦不會理會香港市民對香港政府機構的犯罪舉報。香港警方並不是向市民負責,而是向權貴負責。這是什麼司法制度,就是官官相衛!
由於我感到很憤怒,我的語氣和態度很不友善。在此我向那位女警務員道歉,她也衹是制度下一個小薯仔,依規矩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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