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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的文件內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而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撒旦《中共中央》這個偽政權!

  • DonnaLeung
  • 3小时前
  • 讀畢需時 2 分鐘

你們在理解香港國安法的時候,必須要清楚瞭解中國政權的體制和定義。根據基本法的文件內,出現了四個重要詞彙。我提供了詞彙出現的次數和分別作出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 (30) - 就是中國,就是一個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2) - 這裏的中央政權機關是指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領導下的中國政權。今屆就是中國共產黨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會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0) -- 這就是由《中共中央總書記》《席近平》主席領導下的撒旦《中共中央》,這個政府機構是一間有限公司,是一個偽政權,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中央人民政府 (16) - 這個中央人民政府,亦等同中央權力機關。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是兩回事。

中國共產黨 (0) - 文件內從來沒有提及中國共產黨。但是中央政權機關是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


中國最高領導人習近平的正規官職銜頭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中共中央總書記》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撒旦《中共中央》這個偽政權,詐騙集團的最高領導人。他並不受到國安法保護的。


香港國安法的文件內一顛覆國家政權罪是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而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撒旦《中共中央》這個偽政權!


第二節    顛覆國家政權罪


第二十二條   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之一的,即屬犯罪:


(一)   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

(二)   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三)   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四)   攻擊、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履職場所及其設施,致使其無法正常履行職能。


所以當你們批判習近平的時候要分清楚,要清晰說明是批判撒旦畜生,漢奸賣國賊,政治騙子《中共中央總書記》《席近平》主席。並不是中國共產黨最高領導人《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習近平。否則你們就犯了顛覆國家政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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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na Leung @ donnaunique.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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