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問責官員制度比內地還差?
- DonnaLeung
- 1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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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生:【香港問責官員制度比內地還差?】
據最新消息,宏福苑死亡人數已增至 146 人死亡,但直至現時為止,沒有任何相關官員被展開調查,也沒有任何官員問責下台。
網上有人再次提到「2010 年上海特大火災」悲劇,造成 58 死人死亡,結果 26 人遭刑事檢控,28 人遭黨紀、政紀處分。
翻查資料,其中一名上海政府官員高偉忠因「濫用職權」及「受賄」等罪,判處 16 年徒刑;同單位的管理科科長周建民和科員張權也被判刑 13 年 6 個月重罪。
根據中國法規,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視為「特別重大事故」,並會「對事故發生單位及相關人員進行行政處罰,對負有事故責任的國家工作人員進行處分」,以及對「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上海特大火災隔年,中國政府網站重提案件,並讚揚「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果斷亮出反腐利劍,嚴懲腐敗分子」。相比之下,香港如今的問責制似乎比 15 年的內地更差。
有記者曾在記者會上問李家超,事發前一年勞工處等政府部門一直收到投訴卻沒有處理,是否應當問責,李家超沒有回應問題。
昨天,政府動員國安拘捕了一名要求政府官員問責的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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