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北辰質疑棚網標準!這才是人話!
- DonnaLeung
- 4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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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政府話,宏福苑棚網經化驗達阻燃要求。我相信有睇過片段嘅都會覺得好詫異,達到標準都燒得咁猛咁快?咁究竟係唔係個標準有問題呢?呢個標準係唔係達到國家同國際要求,如果係,即係呢個標準都唔夠高,係唔係要用個更高標準呢?另外,我覺得要同公眾解釋點化驗,如果係化驗燒剩嘅網,會唔會燒完再驗所以結果有偏差呢?現場有一座冇受波及,可唔可以即場剪落嚟燒吓,俾大家知呢個標準遇火會點呢?
延續返我昨日嘅錄影片段就話,所有臨時性工程,屋宇署唔會去審批,只會set個標準,叫嗰啲人後果自負。我認為,將來呢啲臨時性,又有災難性可能,署方應該親自去審批, 而且審批唔應該交張紙算數,係真係去抽查,去實地抽查真嘅樣本。今次勞工處話,查過哂證書,但大家睇到燒得咁快,一係就嗰啲證書造假, 一係就交貨係假,所以屋宇署, 定要落水去查。雖然我噚日話同意政府推動使用金屬棚架,但其實我一直認同今次火災係另有原因,不停呼籲政府要嚴正看待違規安全網嘅問題,而噚日政府嘅行動亦宣佈會實地測試,「屋宇署及房屋局獨立審查組今日已啟動特別行動,分批巡查全部項目,主動檢查棚架保護網等物料的阻燃性能的紀錄或相關測試文件,並會抽取樣本進行測試」,我同意係而家當務之急。
但呢個巡查只係即時要做嘅第一步,之後起碼有兩樣嘢要做,第一係修例。根據勞工處《竹棚架安全工作守則》,棚網必須具備阻燃性才可採用。而根據部門說法,守則本身雖然並非法例,但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咁而家事實證明守則唔夠,就應該名正言順正式修例,立法規管安全網物料,違例就嚴懲。第二,立完法就要嚴例執法,事實亦證明睇文件睇證書呢一步係完全冇用,所有安全網使用前後都應該要實地抽查,而且唔只一次,因為合格嘅安全網用咗一段時間之後效能會衰退,法例同抽查係要確保所有物料都一直有效。
關於使用發泡膠,即使未詳細調查,常識都話俾我哋知係唔妥。而家可能有個問題,法例規管咗某啲嘢,而冇寫嘅就變咗冇規管,巡查又冇理。咁將來嘅寫法就可能要大包圍,只要工地會用到嘅物料都要符合防火同安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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