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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隱藏罪犯名字?為什麼受害人及朋友家屬未發一言?

兩個核心問題:

  1. 為什麼到現在《唐山毆打女性》事件的任何一位受害人或家屬,從未公開接受訪問?音訊全無!你話二級輕傷就二級輕傷?無憑無證,為什麼人民要信你?

  2. 為什麼官方的案件通報要隱藏罪犯的名字?根據報導,罪犯一共有9人,為什麼通報中只提及陳某亮,陳某志,馬某齊三人。其餘6人為什麼不報導?是否刻意隱瞞一名嫌疑犯叫《劉濤》?

  3. 中共官員被調查,國家監察委員會通告也公開違規官員名字。為什麼一宗驚動全國的嚴重嚴重罪案就不能公開罪犯的名字?這不是保護罪犯的一種方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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