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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旦香港大學的法律系教授陳文敏連中國政權的定義也不清楚,連國安法也解釋錯誤,只會在胡說八道,妖言惑眾!

6月9日
讀畢需時 1 分鐘

國安法是屬於政治案件。如果香港特首也不能界定國安案件,為甚麼保安局局長和律政司可以用國安法起訴罪犯?


為甚麼只有法院的法官才有至高的權力?法官不會被外國勢力或者漢奸賣國賊收買?而且,終審法院法官也是香港特首任命的。


撒旦香港大學的法律系教授陳文敏連中國政權的定義也不清楚,連國安法也解釋錯誤,只會在胡說八道,妖言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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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na Leung @ donnaunique.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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