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檢控決定是由律政司決定,並不是保安局決定。撒旦黑警,漢奸賣國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是否越權,是否已經把那些無知抗爭者未審先判?
-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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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旦黑警,漢奸賣國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想扮好人,給那些被撒旦《中共中央》利用的無知抗爭者更新機會!
根據香港的刑事法,香港警方或者保安局衹是有權力起訴嫌疑犯。刑事檢控決定是由律政司決定,並不是保安局決定。
在正式對被告提出起訴後,警方將決定首次出庭日期以及是否准予保釋。如果警方不准予保釋,被告應盡快被帶上法庭,一般會在下一個工作日(包括週六)首次出庭。
律政司會根據《檢控守則》評估是否有合理機會定罪,以及以後是否合乎公眾利益。
律政司有權決定繼續檢控,撤銷控罪,或要求警方進行更多調查。
在香港的司法制度下,任何面對刑事控罪的被告,除非經已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否則他們會被假定無罪。
撒旦黑警,漢奸賣國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是否越權,是否已經把那些無知抗爭者未審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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