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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容許公民有言論自由,衹是撒旦《中共黨》領導下的偽政權、中國政府機構中央網信辦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言論自由!

  • 8月4日
  • 讀畢需時 1 分鐘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容許公民有言論自由,衹是撒旦《中共黨》領導下的偽政權、中國政府機構中央網信辦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言論自由。


全世界國家領袖和國際社會應該要全力譴責和制裁撒旦《中共黨》和《中國政府》這個偽政權違反人權,剝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在憲法賦予下的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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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na Leung @ donnaunique.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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